《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印发
建立健全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机制,适度扩大博士研究生规模 改革教师编制及岗位管理制度,突出教学一线需求
本报综合消息 日前,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全文见3版),从多方面为“双一流”高校建设指明方向。
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意见》提出,适应需求调整培养规模与培养目标,适度扩大博士研究生规模,加快发展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适度提高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比例,完善多元化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今后要适度扩大高校自主设置学科权限,以“双一流”建设学科为核心,以优势特色学科为主体,在前沿和交叉学科领域培植新的学科生长点。加强国家战略、国家安全、国际组织等相关急需学科专业人才的培养;超前培养和储备哲学社会科学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相关人才。
招生方面,有关部门将建立健全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机制,实施国家急需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各高校要大力培养高精尖急缺人才,制定跨学科人才培养方案。
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意见》要求改革编制及岗位管理制度,突出教学一线需求,加大教师教学岗位激励力度,探索建立专任教师学术休假制度;深入推进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度,不唯头衔、资历、论文作为评价依据,突出学术贡献和影响力;高校教师将参与到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等工作中;精准引进活跃于国际学术前沿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坚决杜绝片面抢挖“帽子”人才等短期行为。同时强调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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