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重奖优秀乡村教师
今年起每年奖励500名 每人奖10万元
□ 杨云慧
“满满的都是干货!”“大有内涵,大有含金量!”近日,云南省委、省政府出台了《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从2018年开始,每年对500名从教20年以上在职优秀乡村教师,每人给予10万元的奖励,这一举措将在今年教师节首次兑现。
《意见》强调以党建为引领,明确提出,到2020年,实现中小学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应建则建”,达到党支部书记分级培训全覆盖,党支部达标创建全覆盖。
为提升中小学教师队伍数量和质量,《意见》提出,3年内通过补齐空编、调剂编制、购买服务、压缩非教学人员编制等多种方式,补充9万多名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引导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补充教职工9万多名。稳定特岗计划教师队伍政策待遇进一步明晰,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内,与当地在编在岗教师同等享受政策性增资、乡镇岗位补贴、乡村教师差别化生活补助等待遇,参加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计入工龄和教龄。
《意见》还提出,要确保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班主任工作量按照一个教师工作量的50%计算。核定中小学绩效工资总量,向特殊教育学校和承担“随班就读”工作任务的普通中小学倾斜,教师评聘向农村学校和一线教师倾斜。
(摘自2018年9月1日《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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