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整资源 家园共育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指出:“家庭是幼儿园的重要合作伙伴。应本着尊重、平等、合作的原则,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并积极支持、帮助家长提高教育能力。”因此,幼儿园应使家长了解幼儿在园生活的方方面面,并对家长的教养方式进行指导,帮助家长提高教育能力;应积极开发和利用幼儿家庭中蕴藏的教育资源,认真考虑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引导其参与幼儿园的教育活动,使其真正成为幼儿教师的合作伙伴。
明确目的,全面分析
幼儿园开展家园合作共育,目的是整合并充分利用家庭中的教育资源,更好地推动幼儿教育工作的发展,促进幼儿健康成长,从而让幼儿受益。而家庭教育资源尽管丰富、珍贵,但并不是现成、完美的,不能搬过来就用。它就像天然的矿石一样,需要幼教工作者以高度的智慧去开掘、加工。
经过分析、研究家庭教育资源的特点,教师们认识到,幼儿家庭资源中的积极因素有:家长不同的知识与职业背景,可以为幼儿园教育活动提供丰富的知识信息来源;家长具有自身的教育优势,了解幼儿的整个成长过程和幼儿在家庭中的情况,可以为幼儿园提供有关幼儿发展的丰富信息;其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成功的育儿经验,也是幼儿园有效的教育经验的重要来源。对于这些积极因素,教师要充分利用,使之促进幼儿教育的发展。其中的消极因素如下:“应试教育”观念仍然左右着一些幼儿家长的头脑,在家教过程中违反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一味地重视孩子的智力开发,而忽视孩子在其他方面的发展。针对这些消极因素,教师要指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并且采取切实有效的方式,加以纠正和克服。
通过对家庭教育资源进行细致的梳理、周全的分析,幼儿园的教育目标更加明确了,指导方式更有针对性了,各项活动开展得更到位了。
转变观念,达成共识
家庭教育资源是一种人力资源。在开发利用这种资源的过程中,幼儿教育工作者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过去,很多幼儿家长认为,教师是专家、权威,教育孩子是教师的事。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家庭教育和幼儿园教育不能紧密地结合起来、协同发展。因此,我们认识到,要想搞好家园合作,必须建立新型的家园关系。家园双方应该成为“全天候的战略伙伴”,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支持。首先,教师要以平等、合作的态度,与家长沟通交流,让家长逐步认识到自己也是幼儿成长的责任人、引路人。其次,教师要了解家长的各种需求,发挥家长特有的教育优势,鼓励家长积极地参与幼儿园教育工作,使他们从“旁观者”变为“当事人”。再次,在教育目标、理念等方面,教师与家长要达成共识,并且共同规划和设计教育方案,争取达到步调一致的境界,形成家园互动的良好局面。
(作者单位:山东省委机关第二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