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首个地方版学校法获中国法治政府奖提名奖
系全国教育系统唯一入选项目
本报讯(记者 孙军)10月28日,第五届中国法治政府奖终评活动在北京揭晓,青岛市政府申报的《青岛市出台首个地方版学校法〈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项目,被授予第五届中国法治政府奖提名奖。这是全国教育系统唯一入选的项目。
本届中国法治政府奖共有85个项目参加评审,经评委会初审、实地复核和终评,共评出15个项目和16个项目分获中国法治政府奖、中国法治政府奖提名奖。《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是全国第一部以学校为主体的地方性政府规章,是为规范中小学校管理,促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推动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的办法。该办法经青岛市政府第1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7年3月20日起施行。《办法》共7章44条,规定学校有权自主招聘紧缺教师,明确可在笔试前先行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试筛选,还可购买服务配备教学辅助人员、工勤人员和中等职业学校兼职教师。《办法》依法建立了学校规划建设、经费、教师保障机制和校园安全联动机制等,保障学校发展。《办法》除规定实行校长负责制等外,最引人关注的内容就是:学生扰乱教学秩序,教师可对其进行适当惩戒。“惩戒”第一次正式写入规章办法,让教师在工作中有了“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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