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负面清单” 力防校园足球 “踢偏”
9月14日,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了《3-6岁儿童足球活动负面清单》。这份清单共有如下8条禁令:禁止进行正式足球比赛;禁止进行成人化、专业化、小学化足球训练;禁止幼儿足球考级;禁止进行足球头球练习;禁止足球操等形式化表演;禁止所有负重的力量练习;禁止幼儿只练足球;严格控制运动时长和运动强度。
仔细阅读《负面清单》后,我们不难发现,其公布的“禁令”内容几乎涵盖了“考级”“足球操”“表演”“比赛”等在幼儿足球、校园足球中被诟病已久的问题。《负面清单》一出,事实上也意味着校园足球中一些极端负面行为和现象会被叫停。这对于匡正校园足球的体育内涵和校园体育运动强身健体的美好愿景而言,是极富现实纠偏意义的干预。
校园足球作为学校体育运动和体育教学内容改革的一个亮点,推出后立即受到各级各类学校的热烈欢迎,尤其受到中小学生的喜欢和追捧。随着校园足球的普及,各级各类学校不仅在足球场地、师资等方面得到了长足发展,为青少年开展足球运动创设了良好的空间和氛围,奠定了扎实的足球运动普及基础,而且丰富了校园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的内容,为学生强身健体奠定了坚实基础。但同时,在校园足球普及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实际的不正常现象。
在校园足球运动中,伴随着各级各类学校推行“足球运动进校园”,个别学校也出现了超出青少年生长发育实际的畸形现象。例如,组织幼儿进行足球训练,组织小学生开展正规足球训练,导致运动时长和运动强度超出幼儿、小学生的承受能力。尤其是在幼儿园和小学阶段,过于正规、死板和苛刻的足球训练不仅让学生们苦不堪言,而且头球等专业练习还会对学生的身体造成伤害。个别中小学把足球运动和足球教学落脚在练足球操和开展足球表演上,把体育项目变成形式化的表演。这不仅不伦不类,有违学校体育锻炼的初衷和要求,而且削弱了学生对足球运动的喜爱程度。还有个别学校尤其是小学,过度醉心于让学生参加各类正规比赛,忽略了校园足球运动是以培养学生的体育兴趣、锤炼他们的体育特长、丰富体育内容为目标的。让学生们过小、过早地参与残酷的足球竞技,更是在足球教育方面“踢偏”了。出现上述现象,说明校园足球不仅“踢偏”了方向,而且“踢出”了问题。有的校园足球运动甚至已经演化为学生的成长负担和健康成长隐患,与国家推广校园足球的初衷大相径庭。
校园足球作为学校体育的一种新的内容增设,更多的存在价值还在于凸显校园体育功能和教育意义,而不是一种形式主义和华而不实的解读与推进。校园足球必须充分遵循体育规律,必须尊重中小学生的成长实际,必须培养学生的足球运动兴趣、爱好、特长,让学生喜欢上足球,进而把足球运动当作一种辅助体育锻炼、强化体质锻炼、助力健康成长的渠道和载体,而不能成为华而不实、超出中小学生生长发育实际的形式主义和“残忍的正规比赛”。事实上,校园足球的积极意义能否凸显,推广校园足球的愿景目标能否完美实现,关键就看校园足球是否科学推进,是否兼顾学生成长实际分类推进,是否坚守体育规律和教育原则科学而为。否则,一旦“踢偏”,美好的足球不仅不能飞进球门,反而会凌空飞向场外。
如何保证校园足球不被“踢偏”呢?我们除了一定要坚持以学生健康成长为根本、充分尊重学生成长主体、科学遵循教育规律外,还必须制定一份具有纠偏、警示和规约意义的“负面清单”。这份《3-6岁儿童足球活动负面清单》虽然指向目标为幼儿,但对于校园足球而言,也是一个提醒。我们应该积极借鉴新的《负面清单》,认真反思校园足球运动的方式和内容。同时,要结合《负面清单》,对中小学足球教育和足球运动进行科学深入的审视,并依照教育规律、体育教学规律和中小学生成长规律,形成涵盖所有中小学生的“校园足球运动负面清单”,力防校园足球被“踢偏”。这不仅是推广校园足球运动的需要,也是培养青少年科学的足球运动兴趣和足球爱好、提升青少年体育素养、助力青少年全面健康成长的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