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20条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
本报讯(记者 王京礼)严禁以调研指导、工作调度等名义变相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
不得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等评比考核中设置烦琐的评审程序和材料,不得以考试成绩、升学率、学历、论文、奖项作为唯一评价指标。
严禁安排学校停课出人出场地或借用学校场地举办招商、庆典等活动。
严禁学校和教师参与各类迎检迎评等“面子工程”和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
不得硬性要求中小学教师、学生和学生家长关注微信公众号或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开展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严格限制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会议和发文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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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的“禁令”,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为教师减负”。
这是1月15日记者在省教育厅举行的《山东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新闻通气会上获得的消息。
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主要内容包括切实减轻督查检查评比考核负担、社会事务进校园负担、相关报表填写负担、抽调借用教师带来的负担、校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来的负担等5个方面共20条,要求全省各地对照清单,认真抓好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生态环境。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在2021年6月底前开展一次集中清理,确保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并分类列出清单,实行清单管理。
据悉,《山东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的出台,旨在切实减少对中小学校和教师不必要的干扰,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让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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