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教育要在“配好”“用好”上下功夫
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在健全教师队伍建设体系方面,要加强专兼职教师配备,各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超过1000人规模的学校必须配备专职教师,酌情增加兼职教师配备,编制从学校总编制中解决;各高校按师生比不低于1:4000比例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每校至少配备两名,各学校于2022年前配备到位。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与班主任享受同等待遇,面向师生和家长开展的各类心理健康咨询与辅导活动等计入教学工作量。
就近年来各地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情况看,最突出的问题是心理干预教育资源有限、师资力量薄弱:大多数学校都设有心理咨询室,但缺乏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部分学校师资匮乏,心理学专业毕业的教师改教其他课程。《意见》要求重视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加强专兼职教师配备,提高其待遇,增强岗位吸引力,含金量很高。落实这一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在“配好”和“用好”上下功夫。
心理健康教育是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与其他学科相比,对教师专业素养的要求更高。按照《意见》标准,农村中小学的师资将会出现较大缺口。为解决这一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逐步达成:一是招聘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毕业生,争取通过3至5年的时间,为每所中小学配备一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二是盘活区域资源,遴选一批有志于此的教师并对他们强化培训,待他们考取相应证书后,将其纳入心理健康教育兼职教师;三是内部挖潜,让改教其他学科的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教师回归本行。
“用好”是关键。要按照《意见》要求,落实与班主任同等待遇,将开展的各类心理健康咨询与辅导活动等记入教学工作量,这是对其工作的认可和肯定;要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开足开齐心理健康教育课,常态化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做好家长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工作;要建立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激励与评价机制,依据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岗位职责,科学合理地制定考核标准,激励创新,提高成效;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学科渗透,增强调控自我、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考核,以教育专项督导倒逼学校落实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