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特殊教育新增 3个机构设置标准
本报讯 近日,省教育厅等6部门联合制定印发特殊教育相关3个标准,即《普通中小学及有关机构特殊教育部(班)设置标准(试行)》《特殊教育幼儿园设置标准(试行)》《特殊教育学前部(班)设置标准(试行)》。这些标准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特殊教育3个机构设置标准的颁布实施,将使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学前教育,支持普通学校(幼儿园)以及医疗、康复、儿童福利等机构举办特殊教育具有了政策依据,拓宽了适龄残疾儿童的教育权益保障渠道,填补了我省相关领域的政策空白,为全国推进特殊教育改革提供了良好借鉴。(鲁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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