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印发《普通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中央有关文件要求,近日,教育部印发《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加快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要坚持正确方向、育人规律、深化改革、以评促建,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
《指南》要求,在实施工作中注重优化评价方式方法,不断提高评价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坚持结果评价与增值评价相结合,既要关注学校办学质量实际水平,又要关注学校在办学质量上发展提高的程度;坚持综合评价与特色评价相结合,既要关注学校全面育人整体成效和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又要关注学校特色发展和学生个性发展情况;坚持外部评价与自我评价相结合,既要完善外部评价工作体系,又要引导学校积极开展常态化自我评价,激发内生办学活力;坚持线上评价与线下评价相结合,既要构建网络信息平台及数据库,又要采取实地调查、观察、访谈等线下方式。
《指南》明确,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实行学校自评、县级审核、市级全面评价、省级统筹评价和国家抽查监测,并强调不断完善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充分发挥评价结果对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全面提高办学质量的引领和促进作用,将评价结果作为对学校奖惩、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校长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地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同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评价实施方案,建立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牵头、多方参与的评价组织实施机制,确保评价有效实施。(高瑞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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