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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版:高等教育
三十而立    守正创新
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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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大“智囊团”助力地方立法

本报讯(记者 孙荣光)日前,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公布《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的一大特色是校地联合,高度重视发挥专家团队的智囊、参谋、咨政作用,以提升条例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山东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相焕伟副教授带领的课题组承担了条例起草工作。

据了解,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领域点多面广、事项复杂,差异化特点突出,可借鉴参考的立法资料相对较少,立法难度大。为切实提高立法质量、通过良法实现善治,去年3月,济宁市有关方面在比较考察的基础上,委托山东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专家团队承担条例起草任务。接到委托后,学院调动骨干力量,部署任务推进。在此后半年多的时间里,课题组借助法学、公共管理和基层治理领域的专业融合优势,坚持问题导向和精准立法理念,广泛搜集资料,深入基层调研,精心研究设计,反复论证打磨,形成了科学可行、特色鲜明、高标优质、实用有效的专家建议稿,为济宁市制定地方立法提供了咨询建议和重要参考,圆满完成了此次立法委托任务,受到山东省人大、济宁市人大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据悉,该条例是山东省首部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地方性法规,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和标志性。高质量完成条例起草工作成为该校法学学科主动发挥专业优势,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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