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办法》学习贯彻 争创工作一流成效
编者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普法工作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近日,全省教育系统热议5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52号,以下简称《办法》),一致认为,《办法》的颁布施行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一定要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用一流的工作成效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最现实最坚定的实践,努力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向纵深发展,更好地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和学校依法治理,为国家培养更具有法律素养的未来公民,为教育强国和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本报特开设专版,约请部分教育工作者畅谈心得和体会,与大家分享。
《办法》规范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
青岛市教育局局长姜元韶认为,《办法》的颁布,规范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系统回答了法治副校长“是什么”“干什么”“怎么管”“谁来聘”“怎么干”等根本性问题,为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提高学校依法治校能力和学生法治教育水平、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和政策依据。下一步,青岛市将出台具体措施,加快推进《办法》的贯彻落实,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和学校办学保驾护航。
《办法》的出台使法治副校长管理有了根本遵循和明确依据
济南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宋抒豪认为,《办法》明确了法治副校长的工作职责、选聘程序、任职条件、保障措施等内容,使法治副校长管理有了根本遵循和明确依据。法治副校长参与校园治理,同时以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的专业力量作为支撑,有效弥补了中小学校法律人才的不足,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学校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和法治教育水平,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学校、师生合法权益,进而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
有利于统筹资源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教育普法优势
德州市教体局局长隋力认为,法治副校长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保障进一步开放办学、优化教育资源、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根本。《办法》的颁布有助于全面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实效,提高依法治校和教育依法治理能力,推动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在这一工作制度的框架下,可以合理统筹教育和公、检、法、司等部门的优势资源,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为法治辅导员、联系协调员、矛盾化解员、执法监督员的重要作用,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逐步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体系。
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迈入制度建设的新阶段
聊城市教体局局长王福祥认为,《办法》对加强中小学校法治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职能作用,确保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更大实效,对于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对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意义重大
泰安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认为,《办法》的颁布及时且全面,对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健全学生权益保护机制、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对中小学校加强学生法治教育、遏制校园欺凌、矫正学生不良行为有深刻影响,对学校安全管理精细化具有重大帮助。下一步,泰安市教育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办法》相关要求,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办法》翔实明确、易于执行
日照市教育局督导室赵秀认为,《办法》对法治副校长授课多少课时、承担什么任务和干什么、教什么有了明确要求,便于学校做好工作安排,利于法治副校长开展和实施工作。如:《办法》明确法治副校长履职期间,每年在任职学校承担或者组织落实不少于4课时、以法治实践教育为主的法治教育任务,提高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面向教职工开展法治宣传,指导、帮助道德与法治等课程教师开展法治教育。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引领法治教育新时代,创新法治教育新方法,提高教师法治教学水平,健全学生权益保护机制,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护航保障。
要完善法治副校长的配套制度
临沂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刘同友表示,将认真按照《办法》规定,会商制定聘任方案,建立法治副校长人员库,督促和指引各学校法治副校长的选聘工作,落实每年完成以法治实践教育为主的工作任务,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同时,面向全体师生开展法治宣传,指导和帮扶思政课教师开展法治教育。
法治副校长要有法治信仰与教育理想
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强认为,做一名具有教育生命力的法治副校长,首先应做一个“乐教”之人,热爱青少年法治教育,热爱学生,永葆教育的理想、信仰与情怀。一名法治副校长不仅要热爱教育、懂得教育,而且要善于实施教育,善于将崇高的法治信仰与教育理想满怀深情地落实到坚实平易的履职实践中,善于将教育规律、教育原则的遵循与把握体现在细致入微、润物无声的履职中。
落实《办法》,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凯实验学校校长赵文刚认为,这是从国家层面深化推进现代学校制建设的重要举措。学校作为政策实施主体应该主动作为,积极推进,以落实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为载体,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学校治理体系,提高学校治理能力,不断丰富“办好人民满意学校”的内涵。
法治副校长为学生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寿光市洛城街道中心校校长刘国栋认为,当前,面对校园欺凌、实验室意外、校园周边商店售卖不健康食品等“在身边,棘手办”的教育管理窘境,我们需要从聘任法治副校长的组织手段切入,把这些触碰社会神经的治理内容“化繁为简”,聚焦校园安全问题,让法治副校长真正担当起隔绝学生危险的“安全员”、提高未成年人社会防范意识的“宣传员”、化解家校冲突的“调解员”,维护校园治安,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护航。
“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就是对我最大的回报”
枣庄市第九中学法治副校长时均宇说:“对违法犯罪有多么憎恶,对善良和美好就有多么珍惜,我盼望孩子们都能健康成长。在每次法治课的结尾,我总会祝愿孩子们健康成长,成为俯仰自如、无愧天地的人。这一直是我的人生追求,也是我对孩子们的期许。做一名有温度的检察人,将法律知识和道德教化、心理辅导相结合,用母亲般的情怀教导青少年自救自护,做他们的护航人;普及法律知识,引导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做他们的导航人。在担任法治副校长的过程中,不断充实提升自我,和青少年共同成长,是我最大的收获;孩子们一句‘我长大了想做你这样的人’,就是给予我最大的褒奖。”
营造学习《办法》的浓厚氛围
潍坊广文中学教师们表示,将进一步提炼工作特色,挖掘典型题材,加强正面的宣传报道,营造学校、家长、学生、社会各方重视法治副校长工作的氛围,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以“关键群体”法治教育引领全校师生提升法治素养,为建设师生满意的现代化品质校园贡献法治力量。
推进《办法》落地,杜绝校园欺凌
日照一中李晓龙认为,《办法》的出台体现出国家及教育部门对治理校园欺凌现象的决心。在防治校园欺凌方面,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可发挥重要作用,包括进行普法教育,督促和指导学校制定相关制度和规定,及时发现和制止校园欺凌行为,参与校园欺凌的认定,教育和矫治实施欺凌行为的学生,等等。
学习《办法》,为学校(幼儿园)规范化建设保驾护航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齐龙幼儿园园长杨洪防认为,颁布《办法》是为了进一步加强法治副校长的聘任与管理,推进依法治教,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的法治教育与权益保护,从更深层次为幼儿园依法办园、规范办园保驾护航。“在学习贯彻《办法》的过程中,我认识到,这是从国家宏观层面深化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基层单位的实施者,要在‘四个全面’和‘一个深化’上下功夫,借此优化管理队伍建设,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学校治理体系,提高学校治理能力,将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落到实处。”
加强《办法》学习,健全工作机制
东营市第一中学王玲认为,根据《办法》精神,学校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宣传,准确理解《办法》精神,准确把握工作要求,确保学校教职工普遍知晓和理解《办法》的精神和要求。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法治副校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在法治副校长队伍的帮助下,提高学校治理能力和水平,保护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
法治副校长制度源远流长
日照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任安翔认为,《办法》的颁布是提高学校安全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回顾法治副校长制度发展的历史可知,此乃一项源远流长、殚精竭虑、富有中国特色的制度设计,是帮助学校建立完善安全管理机制的一项举措,也是法治工作进校园的重要助力。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