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标下增值性评价的三个“着力点”
《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提出:要改进教育评价,关注学生真实发生的进步,积极探索增值评价。此次发布的16个学科课程标准中,只有7个学科在其课程标准中提及增值评价,分别是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科学、化学、生物和体育与健康。其中有6个学科仅是表明要探索增值评价,发挥评价的诊断功能、激励作用和促进作用,关注个体差异,关注学生的每点进步和进步程度,没有更为具体的表述。在化学学科的课程标准中共提及6次增值评价,并表示,探索增值评价要关注学生学习的“增加值”,注重提高学生自我评价、自我反思的能力;要发挥增值评价对学生发展、教师成长和学校变革的激励和助推作用;要为结果评价提供重要的证据支撑;要引导教师合理运用评价结果改进教学,实现以评促学、以评促教,发挥评价的育人功能;要注意给予教学管理人员的反馈,需特别关注增值评价和学校的典型经验。化学学科的课程标准将增值评价贯穿整个教育教学过程,并在不同阶段给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对课程标准的使用者具有较好的引导作用。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指出应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系统性的教育评价改革文件,也是第一次在中央政策文件中提倡探索增值性评价。随后,我国众多学者积极开展相关研究。目前,我国关于增值性评价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关于增值性评价概念、内涵及其意义的研究。“增值”一词原本是经济学的概念,后由美国学者引入教育领域,主要指学生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后所发生的改变。在多数学者认为增值性评价有利于教育教学科学发展的同时,部分学者认为在教育教学中运用增值性评价会加重“应试教育”导向,并给学校和教师带来过重的负担等。二是关于国外增值性评价研究的介绍,并在分析我国实际情况基础上,为我国探索增值性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国外的增值性评价研究经验多集中于美国和英国。我国部分学者对美国田纳西州的经验和英国英格兰地区的基础教育增值评价经验进行了较为详细的介绍,并对我国目前开展增值性评价的困境以及破解策略进行了探讨。三是部分学者开展了增值性评价的实证探索和研究。有的学者以学生的中高考成绩为数据探索增值性评价,有的学者基于具体学科的教学实践积极探索增值性评价,有的学者运用大量有效数据对高等院校的课程评价和科研竞争力等方面展开增值性评价探索。我国现阶段对增值性评价的研究还处在探索阶段,增值性评价整体研究相对复杂,需要收集庞杂的数据,统计模型众多且较为专业、不易操作,研究结果如何应用尚未规范。在新课程标准的背景下和已有研究的基础上,笔者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探索增值性评价。
一是转变观念。新课程标准指出,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着力发展学生核心素养。增值性评价关注学生的起点,重视学生成长的过程,注重其每点进步和每个“闪光点”,促使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时刻秉持着以人为本的观念,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每名学生,尊重学生的差异性,因材施教,有教无类。这不仅有利于学生的健康发展和教师教育教学方式方法的改进,而且有利于学校逐步走向内涵式发展和教育系统教育评价的改革,不断促进教育的优质、公平发展。但我们在探讨“增值”时,还存在一些争议,目前关于增值性评价的概念,一部分学者认为增值性评价应该主要集中在学生的学业成绩方面;另一部分学者则认为应该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即增值性评价不应只局限在学生成绩方面,而应该关注学生的整体发展。笔者认为,增值性评价不再只关注结果评价,而是将结果评价和过程性评价相结合,关注学生的每一点进步和进步幅度,破解了以学习成绩作为评价学生唯一标准的应试观念。因此,在新课程标准的背景下,更应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使其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是明确目的。目前,我国关于增值性评价的研究和探讨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学生增值性评价、教师增值性评价和学校效能增值性评价。首先,学生增值性评价的探讨。汶莎莎和孙刚成在《增值性评价:促进每一个学生可持续发展》中指出,增值性学生评价以促进每名学生进步为重点,对面临的困境和破解思路进行了探讨。还有学者对学生德育和体质健康等方面的增值性评价进行了探索。其次,教师增值性评价的探讨。我国部分学者基于美国增值性评价的经验,详细分析了增值性评价运用于教师评价和问责中取得的成效和面临的问题,对我国小学卓越师范生培养质量的增值性评价和教师绩效考核等多方面进行了探讨。最后,学校效能增值性评价。许多学者将学生的中考和高考成绩进行链接,以此来探索增值性评价。2012年,辛涛、姜宇和刘文玲以某市40所高中2132名学生的中高考成绩为数据进行了实证研究;2019年,范美琴和高柳萍以江苏省某市2018年高考考生为研究对象,进行了增值性评价的探索。因此,在进行增值性评价前,应该明确评价的对象和评价目的,评价的对象是学生、教师还是学校,评价的目的是促进学生的发展、改进教师的教育教学方式还是教师评价或问责,是学校教育教学评价的改革还是学校的评价或问责。面对不同的评价对象和评价目的,我们应研制科学的评价指标并选取合适的评价模型,制定相应的评价实施方案,收集大量的有效数据,对数据进行科学的处理和分析,针对不同群体和评价目的进行规范的结果解读,以达到评价的目的。
三是积极探索。我国目前对于增值性评价的研究多数为理论探讨和经验介绍,实证研究相对较少。其主要原因为增值性评价需要收集大量且复杂的数据,需要建立规范的数据库,进行较为专业的统计数据处理,因此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难度较大,部分研究者望而却步。目前,使用较多的模型为概要统计模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和多层线性回归模型。其中,概要统计模型多数使用均值计算法,比较简单;多层线性模型比较科学和严谨,但其操作和统计也更为复杂。在美国教师增值评价中,因增值性评价结果过于复杂,教师无法将其与自身教育教学相结合,并认为评价过程不透明,侵犯了自身权利,而评估系统的拥有者则希望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两方对于增值性评价的过程和结果产生了对抗。英格兰的增值性评价在早期选择了较为复杂的多水平模型,强调多元的情境因素和复杂的统计模型,但一线教育工作者难以理解。目前,英格兰在部分学段放弃了高级的统计模型,采用较为简单的均值计算方法。因此,笔者认为在探索增值性评价时,初期不用过于追求复杂的统计模型和庞大的数据库,可以先采用较为简单的均值计算方法展开探索,逐步积累经验;后期可以尝试使用更为科学的多层线性模型,有利于控制相关变量,得到更为科学的结果。同时,从我国部分学者开展的实践探索来看,可以先从小规模的试点做起。例如,具体的学科、部分学生或选取试点学校等,在实践中逐渐积累经验再进行推广。更应该注意的是,我国增值性评价还处在探索阶段,其评价结果可以说明部分问题。但在高利害的评价时,其所占比例和评价结果的反馈方面,还应该更加慎重和全面地考量。
增值性评价研究对于教育教学的长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应破除“五唯”的顽瘴痼疾,树立科学的教育评价观,基于新课标的要求,不断改进结果评价,重视过程性评价,将结果评价与过程评价相结合,积极探索增值性评价,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诊断、导向和激励功能,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升和学生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