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职普协调发展 打造人民满意教育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已于5月1日施行。这是职教法自1996年颁布以来第一次大修,内容从5章40条完善至8章69条。新职教法进一步明确了职业教育作为类型教育的定位与地位,并对发展职业教育进行了全新的顶层设计,提出应当鼓励和支持普通中小学、普通高等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增加职业教育相关教学内容。通过推进普职融通,切实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和地位,避免类型教育仍旧是事实上的层次教育。职业教育从层次到类型,是一个重大政策设计。
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会议并通过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指出,随着我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各行各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紧迫,职业教育重要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凸显。
新职教法第三条明确规定:“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将职业教育定位为类型教育,意味着教育的平等性,昭示着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没有高低之分。如果学生在中小学时期开始接受职业启蒙教育,无论是家长还是学生都会对职业教育产生一个新的认知:职业教育亦是一条光明大道。
今年,山东职教高考新政策落地,本科招生计划继续增加,新政策保障了就读于职业院校的学生拥有通畅的升学成才通道。可以预见,随着职业教育发展之路越走越宽,选择职业教育的学生群体必将越来越大,必将获得与普通教育同等的社会认可。
在今年德州市第十六次党代会上,市委提出,“十四五”期间,德州要高水平创建职教先进城市,在打造区域性人才高地上争上游的工作目标。恰逢新职教法的颁布实施,德州职业教育系统将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要求,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面向市场、促进就业,坚持面向实践、强化能力,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打破职业教育发展壁垒,全面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培养培训优质教师队伍,优化职业教育办学体系,规范职业院校教育教学管理,加快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促进德州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人民满意的教育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