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评选100所中小学“书香校园”
本报讯(记者 胡怀旭)近日,省教育厅启动 “书香校园”评选活动,面向全省普通中小学评选100所“书香校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首届全民阅读大会举办的贺信重要精神,大力推动全民阅读,深入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进一步推进我省强德固本行动,在全省中小学营造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氛围,省教育厅发起了此次评选活动。活动由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山东教育社具体承办。评选活动自6月开始,年底结束,分学校自评申报、县(市、区)初评、市级复评、省级终评4个阶段逐级开展。11—12月,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市推荐材料进行终评。经公示后,最终确定“书香校园”名单,向学校授牌并通过省教育基金会进行相应的建设经费资助。
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以参与“书香校园”评选活动为契机,把阅读活动与校园文化、班级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探索开展阅读活动的长效机制,让书香充溢校园,让阅读伴随学生快乐成长。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在推进素质教育、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中的重要作用,为青少年的美好人生打下鲜明中国底色,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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