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制定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交付标准
本报讯 近日,五莲县教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下发《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交付使用规定》。这标志着全县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有了正式的交付标准。
据了解,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居住区达到一定人口规模需要配套建设幼儿园,并交给教育部门管理使用。但配建要求只有办园规模,却没有具体的交付标准,导致教育部门在接收时与开发商很难达成一致。为解决这一问题,五莲县教体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共同制定了这一标准。
该规定共包括3项内容。一是规定了居住区配建幼儿园标准,每3000—5000人口的居住区要配建6个班以上的幼儿园。规模不足3000人口的居住区,规划部门应进行区域统筹,合理规划幼儿园配建项目。二是规定了配套幼儿园的建设交付标准。配建方要负责为幼儿园建设门卫室、围墙、外墙及厨房、盥洗室、厕所铺装,安装楼梯扶手、门窗、水电气暖等设施、线路。三是明确规定了各部门的职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中明确幼儿园规划设计要求、交付使用标准、投资来源、完成时限、产权归属、移交方式等内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建设单位将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与居住区建设项目同步建设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县教体局负责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产权接收、使用等,参与幼儿园规划设计等工作,与建设单位签订《幼儿园建设移交协议书》。
(刘树森 王维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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