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发展 面向未来
——山东省义务教育质量评价设计与思考
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为切实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等6部门印发了《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如何落实好上述方案和评价指南,建立科学有效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成为当前的重点和难点工作。根据中央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笔者谈谈对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的设计与思考。
一、坚持改革发展和面向未来的理念
我省义务教育虽已全面实现了县域基本均衡发展,但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教育教学水平、个体差异等因素影响,东中西部、城乡间、学校间、不同学生个体间教育基础和发展水平仍存在不小的差距。用传统单一的结果导向的测量,很容易造成不良影响:好的坐享其成、不思进取,差的直接“躺平”、动力不足。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作为指挥棒,好的设计应该能够使基础好的有压力求创新、基础差的有动力争进步,充分激发各主体活力,不断提升素质教育水平,实现特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提出了坚持正确的方向、育人为本、问题导向、以评促建的基本原则,概括起来实质就是要坚持改革发展和面向未来的理念。改革发展就是要解决当前的各种不良倾向,发挥好评价的引导、诊断、改进和激励功能,促进形成良好的教育生态,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面向未来就是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全面提升全体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理念,应该贯彻到评价指标、评价方式、组织实施、结果运用等各个方面,在具体操作中落地。
二、把握三个原则,科学设计评价指标
《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从县域、学校、学生3个层面提出了评价重点内容、关键指标、考察要点。如何将关键指标和考察要点细化为实操指标,是评价体系设计的关键。笔者认为,在指标设计上应把握3个原则,实施科学分类。一是坚持依法评价。对于政策指向具体的,如县域考查要点中 “依照标准足额核定教职工编制,实行动态管理”“依法保障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作为一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明确具体标准,重点评价落实情况。二是坚持目标引领。对于目标指向明确的,如县域考查要点中“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注重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树立正确政绩观,办好每所学校,关心每名学生成长”等作为一类。鼓励各地各校锚定目标,根据各自实际,创新特色发展,重点评价有无真招实招情况。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对于问题指向精准,如学校办学质量考查要点中“规范使用审定教材,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不存在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等问题”“不分重点班、快慢班”等作为一类,列出负面清单,画出问题红线,重点评价有无违规情况。
三、评价方式应体现发展性、差异性和多样性
在评价方式的设计上要改变传统的单一结果评价,贯彻好《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要求,笔者认为,重点应把握好以下两点。一是实行结果评价和增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对于每个指标都同时评价本期情况和本期与上期的对比情况,本期情况得分为结果分,本期与上期的对比情况得分为发展分。评价结果看“三分”,结果分反映各主体的实况,发展分反映努力程度,结果分和发展分共同形成的综合分反映各个主体的总体情况,使评价过程更科学、评价结果更精准,以便根据工作需要选择使用分值。二是实行综合评价与特色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对于影响县域、学校育人整体成效的因素全面进行评价,同时注重差异性和多样性。对于依法评价类指标直接判分,对于问题导向类指标予以扣分。对于目标引领类指标则举证得分,充分鼓励和调动各地积极性,鼓励特色发展。
四、让评价结果真正激活办学活力
评价结果不唯分数论,不唯排名论,多维并举,谋进步,促发展。一是综合反映各主体总体情况。通过结果分、发展分、综合分及各级各类指标得分从不同维度综合反映主体的情况。二是重点反映存在的不足。通过横向、纵向比较,反映主体存在的各方面的突出问题,作为下一步努力的方向。三是深入挖掘典型经验。通过评价挖掘出有代表的案例,鼓励和督促各主体主动作为、特色发展,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科学有效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还应包括评价内容、组织实施、技术支持、结果运用等多方面内容,需要做好顶层设计、扎实推进、力求实效,发挥好“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