踔厉奋发 踵事增华 同力协契 助推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提质增效
编者按:2017年10月26日,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教师〔2017〕13号),决定在全国开展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我省各高校高度重视、扎实开展师范专业认证工作,认证理念深入人心,切实提升了人才培养质量,有效推动了教师教育内涵式发展。2021年6月,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获批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资质,更是为规范有序和加快推进我省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我省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步入快车道。本报高度关注这一重要领域,将紧密围绕我省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开展情况推出系列文章,介绍省教科院和部分高校在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中的经验做法,以期对推进我省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迈上新台阶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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