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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教育报督导专版 新时代教育督导改革的潍坊案例 强化督导职能 全面提升“双减”质效 用实用活督学工作机制 护航教育高质量发展 发挥新时代督导功能,护航教育前行 树立督导需求观,构建需求式督导模式

第5版:督导专版
三十而立    守正创新
督导专版
05

新时代教育督导改革的潍坊案例

□ 潍坊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潍坊市出台《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措施》,狠抓顶层设计落地落实,在机构建设、职能履行、体系构建、条件支持等方面改革创新,教育督导在事业全局中的基础性、关键性、引领性、保障性作用更加突出。主要做法总结为三大方面、13项举措。

加强机构建设

构建“一体两翼”的组织领导架构

成立高规格教育督导委员会。为提高教育督导决策层次和权威性,将“潍坊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调整为党政统领的“潍坊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市委副书记、市长担任主任,市委宣传部部长、组织部部长和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主任,成员单位由16个增加到21个,强化结果运用,增强督导权威性。县(市、区)按照同等规格全部调整到位。

成立教育督导评价服务中心。市委编办批复成立潍坊市教育督导评价服务中心,在现有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履职的基础上,加强督导专业能力建设。开展区域教育现代化、县(市、区)办学水平、学校教育质量等指标设计和督导评估;实施中等及以下教育质量监测;分析督导数据及结果,客观评价地方教育发展状况;开展专题调研或课题研究,发挥决策咨询智库作用。

强化市、县两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潍坊市级及所辖县(市、区)全部依法依规成立了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配备满足督政、督学、评估监测履行职责需要的工作人员,相对独立行使职能,实行下级督导机构向上一级督导机构常态化报告工作制度,形成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创新七项制度

形成具有潍坊特色的督导体系

建立党政同责的督政制度。确立教育督导“党政同责同督”原则,实施市对县(市、区)党委政府的教育综合督导制度。每年由市委、市政府印发督导通知和情况通报,联合市教督委成员单位组织开展实地核查,督导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备案,作为考核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依据,确定年度教育工作先进县(市、区)。

建立依法履职的党政清单制度。2021年开始,潍坊市委、市政府每年出台《潍坊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履行发展教育职责清单》,将国家部署、省定任务和市级重点列入其中,成为党委和政府年度抓教育重点工作的“操作说明书”。履职清单内容全部纳入教育综合督导方案,年底交账纳入县(市、区)考核。

包镇街的责任督学制度。建立市级责任督学包靠镇街、县级责任督学包靠学校、学校视导员抓好自查整改的市、县、校三级督学工作体系。出台《督学责任区建设改革十条措施》《督学责任区工作规范》《督学考核办法》等文件,规范督学责任区运行。全市选聘 149 名市级督学、1046名县级督学、3192名学校视导员,“点对点”“面对面”服务学校和社会。

建立分层实施的教育质量监测制度。与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合作,实现全市县域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全覆盖。实施全市办学水平评价“311工程”,市级负责高中阶段,县(市、区)负责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每3年一轮,每年评价1000所中小学(幼儿园),定期发布县(市、区)“教育发展指数”。成为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试点市。

建立扶弱助强的督教视导制度。全市遴选193名名师、名校长组建视导专家库,建立每年5天服务期制度,工作成效作为职级评定、评先树优、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提供定制化服务,学校自愿申请提出需求,市级匹配专家服务团队,“一校一报告、一校一方案”提出问题解决方案。“诊断+处方” 的督教模式,扭转了传统检查考核带来的功利化倾向,探索“外脑引领”与“内生动力”相结合的学校内涵发展新路径。

建立党政主导的优质均衡推进机制。潍坊市委、市政府每年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列入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市政府工作报告,市级制定考核奖励办法,发布年度分析报告和问题清单,创建工作成效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和市对县(市、区)年度教育综合督导方案。全市12个县级政府全部制定工作方案和创建计划,形成“党政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创建工作格局。全市各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综合差异系数达标率位居全省前列。昌邑市获批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县。

建立健全督导与执法协同机制。实施教育督导立法,建立督政与执法融通机制,推动督政向教育综合执法转变;将行政执法检查作为加强督政过程性调度和问题整改“回头看”的重要手段,推动督导“带电长牙”。建立督学与执法衔接机制,对督学检查中发现的违规与违法有关情形,适用行政执法进行查处。潍坊市成为全省唯一的教育督导与行政执法协同改革试验区。

优化资源配置

为教育督导全面履职提供保障

建设功能细分的专兼职督学队伍。聘任174名政府督学、167名教育督导员,强化教育督政工作;聘任55名退出领导岗位的学校校长担任督导专员,负责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聘任193名名师、名校长担任督教视导专家,助力乡村学校办学质量提升;聘任137名各学段优秀教研员、教育专业干部组建教育评价改革专家委员会,参与教育质量评估监测;聘任149名市级责任督学,活跃在一线为基层学校师生服务。

开发赋能增效的教育督导平台。开发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教育督导信息化平台,支持“互联网+督政”“清单+督学”“指数+监测”“处方+督校”的标准化、数字化、智能化运行,建构教育督导数据分析模型,通过导入数据、监测结果等,自动分析生成数据核心信息,出具数据统计分析图表,展示数据特点,发挥教育督导的反馈、矫正、预测功能,精准服务教育决策。

建立多元保障激励机制。按照“做预算”就是“做计划”的思路,将教育督导经费全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督政、督学、评估监测、队伍培训分列支出科目,由教育督导机构统筹使用。教育、人社部门出台《潍坊市督学管理办法》,评选年度优秀督学,在职称评审时予以倾斜。督学承担的督导研究和对学校的督导工作纳入教学工作量,学校视导员按照班主任标准落实待遇。对责任督学的考核结果纳入单位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教育督导成果列入政府教学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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