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实用活督学工作机制 护航教育高质量发展
昌乐县依托教育督导责任区和广大责任督学,以“四纵深”推进模式增强教育督导内部治理和外部优化功能,持续发挥教育督导作用,为县域教育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创新“城乡+学段”责任区建设。片区划分上,兼顾行政区域和学校类别,将全县划分为4个体量相当的督导责任区,每个责任区涵盖县直学校和镇街学校,形成四大督导责任区齐头并进、各级督学统筹协调的管理模式。督学配备上,县教体局党组成员分别任督导责任区主任,带头包靠重点校,每个督导责任区配备近20名责任督学,责任督学具体到校,每校配一名学校视导员全面履职,配备驻校督学工作站,实行片区化、均等化运作。工作成效上,全面推进挂牌督导工作,以督学公示牌向社会公布市县两级督学、校级视导员的信息和督学职责、督导事项,以公开透明的方式构建起覆盖各级各类教育及社会参与的督学监管与服务体系。
建立“四个一”责任区运行制度。推行“每月一份清单,每月一轮督导,每周一次例会,每周一份简报”制度。每月一份清单,即每月督导前根据年度重点工作和上级安排的急难险重任务形成工作清单,如开学季准备、春季卫生防疫、夏季防溺水、秋冬安全防火、新冠疫情防控等。每月一轮督导,即各督导责任区每月完成一次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的全覆盖督导,按照工作流程入校会诊。每周一次例会,即责任区主任每周召集会议,了解责任区内工作进展、亮点和问题;每周局党组会议作为常设议程对督导责任区工作进行部署调度。每周一份简报,即每周形成一期督导工作简报,分设“县级要情”“责任区动态”“基层传真”3个版块进行工作展示、做法推介,并抄送县政府领导;2018年以来共编发250期,为县委、县政府及教体局教育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构建责权利相统一考核办法。县政府出台《责任督学考核办法》,建立责任督学述评制度,将爱岗敬业、能力水平、履职情况、工作纪律、督导结果等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考核情况与包靠学校工作业绩硬挂钩,对优秀责任督学进行通报表扬,并在评优晋级和评先树优时予以倾斜。同时,充分保障责任督学工作权利,把责任督学的督导意见作为工作安排的重要依据。对责任督学提出的共性问题、意见和建议,及时提报县教育督导委员会研究解决。赋予责任督学对学校表彰奖励、干部任用、职称评聘等方面的建议权,增强督学工作的权威性。责任督学和学校视导员作为助校发展力量,与学校共同处理急难险重任务,保障学校工作有序平稳推进。
探索“督学+执法”联动协同机制。打破责任督学和执法人员界线,破解责任督学外部环境难监管、执法科室力量配备不足等治理难题。依托责任督学、学校视导员队伍,组建属地教管办、社会片区党总支两套基层督学执法队伍。在今年6月省司法厅组织的行政执法证考试中,42名责任督学获取了行政执法资格。同时,畅通督学问题线索发现、执法取证、行政处罚的治理流程,开展暑期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护苗”专项行动,累计派出督学队伍检查176人次,发起规范改进提醒25次,查实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违法无证办学2起,对违规违法人员做出行政处罚,违规、违法教育现象受到有效震慑。实现责任督学和行政执法身份有效重叠,达到了“1+1>2”的监管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