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质生产力背景下多主体产教融合的制度改革
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调研期间,首次提出“新质生产力”。随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什么是新质生产力”“为什么要发展新质生产力”和“怎样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提出了“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引领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为我国产业转型升级、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
2018年1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同意设立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我省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核心,以知识、技术、信息、数据等新生产要素为支撑,进入新旧动能转换发展新阶段。在此背景下,深化我省多主体参与的产教融合制度改革,可突破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中存在的法律法规不全、融合制度边界不清、运行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具体措施如下。
统筹规划我省新兴产业与教育融合的顶层设计。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制度是职业教育、劳动就业等方面的基本制度,涉及政府、企业、学校等各方权利与义务的重新分配,因此,制度创新方面需要宏观调控、顶层设计。一是明确新质生产力相关专业、专业群基本制度及制度边界。加快制定我省产教融合专门性法规及实施细则,以此确立产教融合的内容形式和制度边界。二是统筹不同主体产教融合制度安排。兼顾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多主体在发展新质生产力过程中的利益需要。三是处理好不同制度主体间的责、权、利关系。不同主体制定的制度、同一主体制定的不同制度要尽量不冲突、好衔接,权衡多元参与主体的利益。
重构新质生产力需要的课程内容。一是扩大基础知识内容。新质生产力对劳动者素质有了更高的要求,短时间内接受大量信息并能尽快培养劳动者具有较强适应性和灵活性的根本途径,还是在课程中加强基础知识的储备。二是普及数字化、智能化知识需要。数字技术、网络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生物技术等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正在改变传统生产方式,逐步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动力。要及时加强课程内容与大数据信息协同耦合性,打造富含人工智能、大数据应用、绿色低碳等知识技能要素的专业课程,重构数智化绿色化课程体系,开发数字化新形态教材。三是增强专业性的技能训练。新质生产力对劳动力的技术技能等级和综合职业能力的要求继续提高,要依据职业院校的现实学情,加强职业能力标准的技能训练,建设集教学科研于一体的生产性实践基地和虚拟仿真实训中心。
建立区域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产教融合长效机制。一是加强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政策协同。在省域或市域层面均衡产教资源的投入与产出,推动产教融合财政支持、税收减免、合作收入分配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落地实施,调动政府、行业企业、院校和社团等组织的积极性,形成适合我省产教融合发展的运行机制。二是畅通我省产业链与教育链之间的渠道。围绕我省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形成区域性产教融合生态和系统,推动省域职业院校布局、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和人才需求相匹配。三是促进优质新兴产业资源汇入教育领域。从产教融合企业的法人属性和产教融合资源产权制度、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等角度,探索产教融合共同体和联合体实体化运行机制。
激励形成具有我省区域特色的产教融合共同体。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重点产业链,与链主企业共同组建跨区域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一是继续优化我省产教融合的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政府统筹作用,政府立足新兴产业发展需求指导职业教育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引导行业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创造优良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生态环境。二是优化新兴产业人才培养。通过参与产教融合体建设与实施,广泛开展新质生产力潜在发展需求的职业教育,确定相应的技术研发、社会服务等,提高服务企业转型升级的精准度和人才培养的匹配度。三是以参与主体需求为导向,优化行业企业与学校的命运共同体。引导行业企业深度参与学校专业规划、教材开发、教学设计、课程设置、实习实训等环节,共建文化共同体。四是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功能的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将不同层级社会资源、产业资源、教育资源等有效聚合,积极参与兴办县域产教聚合体、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共同体。
不断深化产教融合中多元参与主体的保障机制。一是完善政府引导下的法治保障机制。省级到市级层面在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和《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基础上,制定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甚至是促进我省新兴产业与教育融合的条例。二是完善政府主导下的多渠道经费筹措保障机制。除为职业教育提供引导性的专项经费、补贴等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外,也为新兴产业发展的企业提供相应财政补贴及专项资金支持等。三是完善行业协会制度下的运行保障机制。充分提高行业对新质生产力相关行业的指导能力,将这些行业人力需求综合调研研判,对其行业能力标准有组织规划,研究制定相应的职业资格标准和技能等级考核标准、培训指导等事宜,发挥市场机制的有效作用。(作者单位:济南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