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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班新政为幼儿成长保驾护航

□ 刘超

近期,我省发布《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的若干措施(试行)》,对幼儿园托班的班级规模、师幼比、教师配备等方面提供了详细的指导意见。此举无疑是对幼儿教育领域的一次重要探索,旨在提升托班教育质量,并确保23岁幼儿在身心发育阶段得到更专业的照护。这项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同样面临不小的挑战。如何在确保托班教育质量的同时,避免形式化和资源分配不均等问题,值得深入探讨。

首先,我省提出的托班班额不超过20人的政策,体现了对幼儿个性化照护的重视。与一般小班、中班、大班25人到35人的标准相比,对托班规模的严格限制为每名幼儿提供了更多被教师关注与照顾的机会。毕竟,23岁幼儿需要教师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此项措施的出台,不仅保障了教师能够以精细化的方式开展工作,而且将托班与幼儿园现有班额配置形成合理梯队,确保教育资源有效配置。

然而,问题的复杂性也在于,班级规模的控制只是确保教育质量的一个方面,教师配备的合理性和专业性才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我省对托班教师的配备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幼儿园参照现有办园条件标准,配齐配强保教人员,确保托班的师资配置符合幼儿的成长需求。具体而言,托班的师幼比不低于1:7,可以采取“二教一保”或“一教二保”的方式,以提供精细化、科学的照护服务。这种配比不仅增加了保育员的数量,而且减轻了教师的工作负担,增加了每名幼儿获得照护的机会。

同时,政策还提出,要大力提升托班教师的专业能力。鼓励高校、职业院校开设托育相关专业,为培养托班教师提供更加专业的支持。通过将托班教师纳入教师培训计划、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我省力图提升教育从业者的整体素质,保障托班教育的长远发展。对托班教师而言,面对年幼孩子的成长需求,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提升尤为重要。

然而,在这一系列积极措施背后,实际执行的难度不可忽视。政策提出的师幼比和教师配备标准虽然清晰,但如何在不同地区、不同园所中平衡资源分配,避免出现因区域发展差异而导致的教师力量不足或教育质量参差不齐现象,仍然是一个现实问题。部分地区可能面临师资短缺或师资水平不高的困境,部分园所则可能由于资源过剩而无法充分发挥效能。这要求地方政府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根据自身实际灵活调整和优化资源配置。

家园共育也是政策中提到的一项重要内容。家长参与孩子的成长过程,不仅能增进亲子关系,而且能为托班教师提供额外的支持。探索家长轮值陪护机制,能有效减轻教师的工作压力,并通过家长的参与提升幼儿的成长体验。尽管如此,这一机制的落地仍然需要兼顾家庭和社会环境的差异,避免过度依赖家长而忽视专业教育的作用。

我省此次出台的托班教育新规,既体现了对幼儿身心发展的细致关怀,又提出了针对托班教育实施过程中的具体保障措施。然而,政策的成功实施不仅仅依赖于明确的规定和标准,更需要教育部门、园所以及家长的共同努力。只有真正落实到每名幼儿的日常教育中,才能确保这一政策取得预期的成效,并为全国范围内的托班教育提供有益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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