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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教育报关注 为爱立法!一份领跑全国的“特别答卷”  筑强特教师资之基,照亮学子成长之路 以《条例》为帆,启特教新航 以《条例》之光照亮特殊需要儿童的学前之路 以系统化保障体系筑牢特教发展根基 为爱立法,托起特教“有温度”的未来 让每名特殊需要学生都有“最适合的座位”  让“星星”不再孤单 为特需儿童、青少年撑起一片晴空

第4版:关注
三十而立    守正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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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条例》为帆,启特教新航

□ 聊城市特殊教育学校 陈思佳

《山东省特殊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不仅为山东特教规划了高质量发展的路径,更让一线教师触摸到“有政策可依、有资源可享、有方向可循”的踏实感。

《条例》打破“大一统”框架,构建“分层分类、精准施教”体系,让每名学生“适性成长”。义务教育阶段,明确“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为补充”,普通学校需做差异教学设计,特教学校以个别化教育计划为核心。“接收五名以上特殊需要学生随班就读的学校、幼儿园应当设立资源教室”的规定,为“一人一案”提供硬保障。针对孤独症儿童,要求设区的市建孤独症儿童特教学校或依托现有特殊教育学校设置孤独症儿童特教部,鼓励高校培养相关师资,破解“无处可去、无人会教”困境。职业教育方面,支持开设实操类专业,校企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形成“教学—实训—就业”闭环,让特教学生“学有一技、能有一职”。

特教质量靠教师托举,《条例》为教师成长保驾护航。培养上,“有计划地举办特殊教育师范院校,培养特殊教育教师。普通师范院校和综合性院校的师范专业应当开设融合教育等课程”。待遇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落实特殊教育教师津贴政策”,“加大对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支持,落实送教上门教师交通费等补助政策”。发展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以对特殊教育教师职称评审等工作实行单独评价;对普通学校承担随班就读教学、管理工作的教师,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等方面给予倾斜”。

我们为《条例》喝彩,更盼其落地:明确资源教室设施标准,推进孤独症儿童教育师资“订单式”培训,细化送教补助流程,让政策红利直达师生。未来,我们会带着这份底气,打磨每堂课,完善每份计划,让特需儿童、青少年在阳光下自信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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