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临淄区年投入300万元引领社会各界共建教育发展基金
本报讯(记者 宋以生)“教育发展基金将为学校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9月8日,淄博市临淄区在庆祝第32个教师节大会上下发了《临淄区教育发展基金筹集管理及使用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区凤凰镇中心校校长李健认真翻看文件后激动地说。
李健所说的教育发展基金,《办法》中规定,是指依法受赠的各种物品、设备、资金等有形资产和无形财产,以及政府资助教育的财政拨款及上述资产产生的增值收入。
对此,《办法》也明确了基金的具体来源,规定在2016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的有效期内,基金主要来源为每年区政府提供的教育发展奖励基金300万元,社会各界人士的捐赠,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这是临淄区第一次以政府名义出台有关教育发展基金的文件,对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严格基金的使用运转,推动教育健康发展,意义重大。”临淄区人民政府专职教育督学孙英信说。
据孙英信介绍,教育发展基金将重点用于扶持发展全区教育事业,奖励在重大改革、教育教学、检查评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校和个人。同时,用于捐赠者意愿的合法有效的教育领域,以及有利于教育发展的其他项目支出。
稷下街道安次小学现有学生196名、教师22名,是一所典型的农村小学。教育发展基金的建立,让该校校长牛兴旺喜出望外。他说:“学校规模小,资金问题一直是困扰学校的大问题。区政府建立教育发展基金,为学校发展解决了实实在在的问题。”
基金有了,如何管理,是个大问题。为加强教育发展基金的管理,临淄区专门设立了教育发展基金筹集管理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临淄区教育局,主任由该区教育局局长担任,具体负责基金的筹集、审核、拨付、使用等工作。
据了解,教育发展基金筹集管理办公室的具体职责,包括加强对基金执行情况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审批基金的使用范围、发放标准、资助对象;对基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益。
此外,《办法》还规定,基金坚持专款专用原则,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在使用过程中,遵循公开、透明原则,接受捐赠人对基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查询。对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区政府每年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审计部门每年对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审计。办公室对基金筹集及使用情况每年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教育发展基金的建立,是我区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一次创新,将有助于进一步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有力推动全区教育自主发展、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孙英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