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考综合改革的几点认识
我省作为第二批改革省份,从2017年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改革后,有关选课走班、学生生涯规划、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学生普遍关注的问题是我们面对的新课题。应该如何积极应对呢?
一、切实提高认识,明确改革深远意义。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深化考试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出,高考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就是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提高选拔水平、确保公平公正。我省这次高考综合改革将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招生模式,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新的考试招生制度将着力改变“唯分数论”、“一考定终身”、过度偏科、低选择性、学生兴趣低等问题。“3+3”科目组合的目的在于扩大学生的考试选择权、科目选择权、课程选择权、学校选择权、专业选择权等。
二、生涯规划教育刻不容缓。高考综合改革给予学生更多选择权,学生需要在学科兴趣与特长、专业选择乃至未来职业发展等方面进行提前思考与规划。我校将“生涯规划课程”列为必修课。学生在心理学等学科教师的指导下,借助生涯测评工具,综合考量多种因素,结合自己的兴趣、能力、性格、价值观以及外部的客观条件、专业、职业院校的需求等,去做相对合理的选择。
三、结合学校实际,切实尊重学生自主选课意愿。选课走班是高考综合改革的必然,在“6选3”20种套餐中,我校根据学生选课情况,计划开设政史地、理化生、政史和史地、理化和生化共10多种套餐,尽可能让学生在以上模式中自主选择。学校计划进一步加强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教育,除开设课程外,积极开设多种形式的报告、讲座,为以后更多的试点工作奠定基础。
四、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构建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根据教育部的要求,高等院校是按照“两依据、一参考”的原则录取学生。“两依据”指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考成绩,“一参考”指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将成为素质教育的催化剂。我校充分利用省综合素质评价网络平台,政教处、教务处、团委、年级组等相关部门负责,从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翔实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