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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教育报工作研究

第6版:工作研究
三十而立    守正创新
工作研究
06
【观点切磋】

中小学书法教学应当确立行书书写规范

□ 邢雯历

确立规范汉字的行书书写规范,是当今中小学校书法教学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行书的笔法、结体与楷书相近,但书写速度快、自然、流畅、易识,是日常书写的主要形式。楷书点画结构的形态、意趣,如提按转折、笔断意连、一波三折、避就迎让等,受行书的影响较大,二者有异曲同工之妙。因此,中小学生在学习楷书的基础上,应该学习行书,并掌握行书的书写技能。

目前存在的问题是,中小学还没有确立规范汉字的行书书写规范。

行书的书写,当前一般是遵循一种习惯,主要是唐代以来上层统治者提倡学习的王羲之书法,包括后来的李邕、赵孟頫、董其昌书法,并逐渐形成一些固定写法。如三点水的写法,一般是三点连在一起,或者上一点单写、下两点连写,没有把上两点连写、第三点单写的。另外,还有一种模糊的民间“规范”,即不同行业或不同地域甚至更小范围内的行书书写习惯。如“韩”字,在统计财会人员中流行把右边写成一竖带一点的样子。由此可见,不少人的行书书写带有很大的随意性。

唐代提倡学习王羲之书法,以行书《兰亭集序》《王羲之书圣教序》为主要学习范本,字体典范性很强,毫无苟且狂放之态。后来,宋、元、明、清各代提倡学习李邕、赵孟頫、董其昌等人的行书,这些都是王羲之书风的嫡传。所以,这种提倡在客观上起到了建立行书规范的作用。唐宋以来基本沿用这个规范,当前人们也多以上述作品作为行书练习范本。应该说,就笔法、结体及书写风格而言,其作为练习范本是适当的,但是从确立今天的行书规范来说,还是不够的。因为,这些作品中不仅有同一偏旁有几种不同写法的现象,而且包括不少俗体字、异体字和不合规范的繁体字,不符合汉字规范化的要求。学生及一般习字者并不侧重于书法艺术方面,而是侧重于培养能在日常实用中规范地书写汉字的能力。国家文字改革委员会公布《简化字总表》《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以来,汉字规范化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但是,中小学还没有与之相对应的行书规范,如何使汉字日常书写的主要形式——行书合乎规范化要求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因此,必须建立与汉字规范化相对应的行书规范,使每一个使用汉字的人都能规范地书写行书。山东大学殷焕先先生曾提倡要有行书规范,在《汉字三论》等论著中阐述了确立行书规范的意义。上海师范大学黄若舟先生自《汉字简化方案》推行后即开始研究规范字的行书写法,著有《汉字快写法》一书,上世纪90年代还增补再版。其与当今种种钢笔字帖有质的区别,应当给予充分重视。上世纪80年代,我国台湾地区颁布了《标准行书范本》作为手写体的规范,并正式推向社会。我建议,应该尽快为行书的书写立法,并把它列为汉字规范化工作的重要内容。

在新的行书规范建立之前,建议目前中小学校的行书教学先采用王羲之、李邕、赵孟頫、董其昌等人的行书作品做学生的练习范本,从中选取与规范汉字相吻合的内容让学生临摹。新的行书规范公布后,应首先在师范院校培训师资,以期在教学中推行、普及,达到把汉字规范化落实到社会生活各种形式实用书写中去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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