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思路 强化措施
建立高素质的幼儿园教师队伍
办好幼儿园,队伍是基础,人才是关键。为此,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大力实施人才兴教战略,着力打造一支热爱儿童、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幼儿园教师队伍。
一、设定事业机构编制,吸引人才
一是落实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2011年,市编办为全市公办幼儿园核增编制,其中全市共40个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全部设置为股级事业单位。截至2017年年底,市、县两级政府分别有2~8所公办幼儿园,全市共有70所公办幼儿园纳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共核定2076个事业编制。二是有计划地公开招聘在编教师。将幼儿教师选拔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2011~2017年,全市新增幼儿教师2335人,其中在编教师783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配备保教人员约900人。目前,全市共有在编幼儿教师1423人,约占公办幼儿园教师总数的60%。
二、提高工资保险待遇,留住人才
一是提高工资待遇。受多种因素影响,公办性质幼儿园编外教师特别是农村非公办幼儿教师工资待遇偏低。2012年,市教育、人社、财政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解决农村非公办幼儿教师工资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农村非公办幼儿教师年工资须达到当地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8倍以上”,当年有5个县(市、区)全部落实到位。二是解决社会保险问题。2012年,各县(市、区)认真落实市里文件精神,为符合条件的农村非公办幼儿教师办理了养老、医疗等5项社会保险,实现了“五险”全覆盖。2013年起,垦利区还为其缴纳了住房公积金。三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各县(区)基本建立了以县乡财政为主的农村非公办幼儿教师工资保险待遇经费保障机制。全市有4个县(区)工资所需经费全部由县乡财政承担,另有一个县乡财政承担80%;“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全部由县乡财政承担。目前,我市公办性质幼儿园编外教师工资保险待遇所需经费基本由当地财政承担。
三、加大继续教育力度,培养人才
教师质量决定着学前教育质量。做好培训工作是提升教师质量的重要途径。我们认真落实幼儿园园长、教师专业标准,将园长、教师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序列,各级财政部门将培训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各级教育部门制定了专门的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分层次、多形式开展了园长岗位培训、骨干教师提高培训、园长教师全员培训、新任教师入职培训等,不断提高园长、教师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