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措施整治幼儿园“小学化”现象
《通知》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和社会培训机构的日常教学行为,积极引导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是一项合乎幼儿教育发展规律的重要举措。
禁令指向明确,精准出击,既是“底线”,又是“红线”,对于治理学前教育顽疾,彻底扭转“小学化”倾向是有好处的。笔者认为,国家教育主管部门除了出台有关禁令之外,还应着手做好几项后续配套工作:
合理增加幼儿教师,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当下,幼儿园普遍缺少正规幼儿师范院校毕业的专职教师。教育系统在招聘中小学教师的时候,也要充分考虑幼儿园的需求,合理配置优质教育资源,把优秀人才充分吸纳到幼儿教育系统中。
抓好学前教育督导,完善教育管理评价。学前教育要健康运行,离不开上级教育部门经常性的教育督导,因而教育管理部门要因地制宜,建立和形成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长效机制。同时,教育部门要合理解决办园质量突出问题,不断完善教育管理评价体系,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缩小城乡、校际差距。
普及幼儿教育常识,倡导科学育儿理念。整治幼儿园“小学化”,家长是关键一环。对于幼儿园而言,务必要做好家园沟通工作,通过知识讲座、心理咨询、家长恳谈会、教学开放日、趣味运动会等活动,积极向广大家长倡导科学育儿理念。只有把家长工作真正做到位了,才能从源头上纠正和扭转超前教育的不良行为。
规范小学招生行为,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大力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密切协调、全方位开展工作。在笔者看来,专项治理不只是幼儿园内部的事。要想卓有成效,不仅要把矛头对准社会培训机构,还应及时将靶心锁定小学。教育管理部门可以通过教育热线、家校民意通、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等方式来倾听民声,特别是对于未按国家课标规定实施零起点教学、压缩课时、超前超标教学,以及在招生入学中面向幼儿组织小学内容的知识能力测试,或以幼儿参加有关竞赛成绩及证书作为招生依据的,要坚决纠正,并视具体情节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纳入规范办学诚信记录,作为学校评先树优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