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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教育报关注 “放”权于师 “立”矩于师 教育的关键是教师、学校、家长形成合力 来自济南高新区长清湖实验学校的调查 教育惩戒权是新时代维护师道尊严的利器 让合法合情合理合规的惩戒为教育“补钙” 如何让惩戒权的效力最大化 “戒尺”的回归,是对良好关系的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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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合法合情合理合规的惩戒为教育“补钙”

□ 淄博市临淄区齐陵街道第二中学 张强

在中小学教育中,学生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的关键时期,合法合情合理合规的惩戒能起到惩前毖后的效果,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合法的惩戒要尊重学生的基本人权

每名学生都是有基本人权的公民,其基本的生命健康权、隐私权、受教育权都不能被剥夺。无论如何,体罚与变相体罚都是不可逾越的法律红线。网传某女教师在课堂上训斥化浓妆的学生时用语过激:“就跟站街的差不多!”这样的批评带有侮辱成分,不是惩戒。教师对学生的惩戒要遵守基本的法律法规,尊重其作为“人”的基本权利和尊严,用艺术的教育和诗化的途径去感染学生,而不能采取体罚、停音体美课、班级群通报等方式。

合情的惩戒要理性面对教育的过程

面对“熊孩子”,我们首先要做到平心静气,关注学生的不当行为背后的原因。在惩戒教育中,不能使用“泄愤”式的语言。比如:“你怎么总是迟到?你再迟到了就去办公室待着!”面对学生的错误行为,我们首先要冷静下来,让学生理解错误行为给自己和他人带来的影响,然后制定全班通行的惩戒方式,让学生提前知道并理解惩戒的用意。即使学生因违反规定而面临惩戒,也要告知学生及其家长,及时给予温情的抚慰。

合理的惩戒要基于特定学生和特定行为

惩戒是教育的方式,而教育是面向个体的行为,其目标是塑造具有独特个性的生命。惩戒教育是差异性教育。面对同样没写完作业的两名学生——一人因玩手机游戏而不想写,一人因题目过难而不会写,教师采取的惩戒方式应该是不一样的。对前者,教师要责令其完成作业或作出承诺;而对后者,要提高其上课听讲效率,培养其独立探究能力。惩戒教育也是过程性教育。很多教师采取简单粗暴的一次性惩戒,希望学生“记住”。这是不可取的。教师要给予学生辩解、协商、改过、提高的机会,并持续跟进,帮助其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合规的教育惩戒要达成多方协同

很多一线教师“不敢惩戒”,有很多顾虑。究其根源,《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教育惩戒与法规之间存在矛盾,这个“度”如何把握、由谁把握都是值得三思的问题。我们认为,班级教育委员会是教育惩戒规定的主体,应当承担起制定惩戒规则、执行惩戒任务、监督惩戒效果的责任。一个班级有一个班级的特征,只有联合学生、家长、教师制定能接受、可推广的教育惩戒规则,才能为人所信服。

教师手中有“戒尺”,学生心中有“敬畏”。合法、合情、合理、合规的教育惩戒让教育更有尊严、更有骨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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