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为教育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精神,潍坊市寒亭区乘改革之风,制定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措施》,加快形成机构健全、职责明确、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有效督导机制的形成为全方位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能。
聚拢融合
改革教育督导管理体制
将寒亭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调整为寒亭区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和团区委等,充实委员会队伍。依法依规设立区教育督导室,承担督政、督学等职能;设立区教育评估研究中心,承担教育评价、质量监测等职能。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改进教育督导方式,研究开发督导评估系统,统筹安排挂牌督导、专项督导和综合督导,合理确定督导频次,切实减负增效。提升教育督导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强化教育督导数据分析和问题分析,注重学校发展性和增值性评价,找准痛点、难点和堵点,为全面客观评价区域教育发展状况提供科学依据。
精准定位,全面发挥督导职能
按照党政同责同督原则,建立督政标准体系,把督导结果纳入街道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坚持每年开展一次中小学教育发展综合督导评估,督导结果纳入对校长的绩效考核。结合重点工作开展教师减负、“五项管理”、“双减”等专项督导。建立责任督学与包靠学校责任关联机制,实行“清单+督校”的挂牌督导制度。按照区级统筹、分级负责、分类实施、全面覆盖的原则,建立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办学水平评价制度,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双减”政策落地,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办学水平评价与校长(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有效整合,注重学校的发展性评价、增值性评价,强化监测结果的科学分析和深度应用,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
持续发力,加强督学队伍建设
建立政府督学、特约教育督导员、责任督学、学校视导员“四位一体”,市、区、校“三级联动”的专兼结合、全面覆盖的督学队伍体系。将教育督导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用于专兼职督学督导工作补助和督学工作日常办公开支。明确符合条件的事业编制督学可以按照相应系列(专业)参加职称评审,对优秀督学在职称评审时予以倾斜。为加强对督学队伍的管理,制定了《寒亭区责任区督学管理(考核)办法》,实行月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实行积分量化管理。
掷地有声,强化督导结果运用
建立督导评估通报制度,向被督导单位反馈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下达整改意见书;督导结果提交督导委员会审查备案;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让群众了解教育热点问题。建立督导评估“回头看”制度,坚持“问题必整改,整改必到位”的原则,实行动态跟踪督查,确保“督”有结果,“导”有方向,使每次督学活动都行之有效。推动“督导”和“考核”同频共振,将督导内容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将督导结果直接用作考核结果,作为政策支持、资源配置、经费安排、人事任免、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